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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測試版,運行在 Base Sepolia 測試網。 付款使用沒有實際價值的測試 USDC,請勿轉入真實資金。擔保合約尚未完成外部安全稽核,條款仍是待律師審閱的草稿。 測試版代表什麼

OpenVPT

草稿,待律師審核

本頁文件為工作草稿,尚未生效,不對任何人產生權利或義務,也不構成法律建議。正式版本發布前,內容可能變更。

著作權與 DMCA 政策

如何向 OpenVPT 檢舉著作權侵權、賣家如何提出反通知、重複侵權者政策,以及通知對商品刊登與進行中訂單的影響。

版本
0.1-draft
更新日期
狀態
草稿
目錄

草稿 — 尚未經律師審核,不構成正式條款 / 草稿 — 尚未经律师审核,不构成正式条款 / DRAFT — not yet reviewed by counsel; not binding

本文件為工作草稿,尚未經律師審閱、尚未生效,也不產生任何權利或義務。以 [方括號] 標示的項目仍待確定。如本中文版與英文版有出入,審閱期間以英文版為準。

1. 我們是誰,本政策涵蓋什麼

OpenVPT(下稱「我們」)由 [COMPANY LEGAL NAME] 營運,該公司依 [STATE OF INCORPORATION] 法律設立,營業地址為 [BUSINESS ADDRESS]。OpenVPT 是一個線上市集,使用者可在此刊登並銷售數位商品,例如原始碼、軟體授權、網站、電子書、課程、設計素材與數位服務。付款存放於 Base 網路上的託管智能合約,並依「三方中任兩方簽名」(買家、賣家、平台簽名者)機制放款。

我們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也期望使用者同樣尊重。本政策說明:

  • 著作權人如何要求我們移除其認為侵害著作權的內容;
  • 內容遭移除的使用者可以如何回應;
  • 我們如何處理重複侵權的使用者;以及
  • 通知對商品刊登及已在進行中的訂單有何影響。

本政策旨在遵循美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17 U.S.C. §512)的「通知—移除」程序,並構成我們服務條款的一部分。生效日期:[EFFECTIVE DATE]。

2. 本政策適用的內容

通知可針對使用者放上 OpenVPT 的任何內容,包括:

出現位置例子
商品刊登標題、描述、圖片連結、分類
交付內容為履行訂單而上傳的檔案、授權碼、交付備註
訂單聊天買賣雙方在訂單內互傳的訊息
爭議證據在爭議中提交的文字、連結與檔案
顯示名稱與評價使用者的顯示名稱;評價留言
其他區域使用者可透過本網站公開或上傳的其他文字或檔案

賣家只能刊登自己有權銷售的商品。OpenVPT 不允許盜版或破解軟體、未經授權複製的課程、電子書或設計素材,也不允許在沒有轉售權的情況下轉售第三方授權。商品上架前會經過審核,但審核並不代表確認賣家擁有或獲授權銷售其刊登的內容。

3. 如何提出移除通知

3.1 寄送對象

我們接收侵權主張通知的指定代理人為:

text
[DMCA AGENT NAME]
[COMPANY LEGAL NAME]
[DMCA AGENT ADDRESS]
電話:[DMCA AGENT PHONE]
電子郵件:[DMCA AGENT EMAIL]

在專用地址公布之前,請透過我們的聯絡表單選擇「法務」主題寄送通知,並在主旨開頭註明「DMCA Notice」。

本政策生效前,指定代理人必須已向美國著作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完成登記。[確認登記並於取得後填入登記資料。]

3.2 通知必須包含的內容

依 17 U.S.C. §512(c)(3),通知必須以書面提出,並實質包含以下全部事項:

  1. 著作權人或獲授權代表著作權人者的實體或電子簽名。
  2. 指明被主張遭侵害的著作。如一份通知涵蓋多項著作,提供這些著作的代表性清單。
  3. 指明被主張侵權的內容,並提供足以讓我們合理找到該內容的資訊。最有幫助的是商品刊登網址(如有,也請附上訂單或商品 ID)。
  4. 足以讓我們合理聯絡您的資訊,例如姓名、郵寄地址、電話號碼與電子郵件地址。
  5. 一份聲明,表示您善意相信系爭內容的使用方式未經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
  6. 一份聲明,表示通知中的資訊正確,並在偽證罪處罰的前提下聲明您是著作權人或獲授權代表著作權人。

寄送通知前,請先考慮該使用是否可能已獲授權或屬於合理使用。缺少必要事項的通知可能不會被處理;若通知已實質符合第 2、3、4 項,我們可能會與您聯絡補正缺漏資訊。

3.3 通知範例

text
Subject: DMCA Notice

1. 簽名:/王小明/(Example Studio 的授權代理人)
2. 著作:「Example UI Kit v3」設計檔,首次發布於 [URL]
3. 侵權內容:https://openvpt.com/listings/[LISTING ID] 的商品刊登
4. 聯絡方式:王小明,[郵寄地址],[電話],[電子郵件]
5. 本人善意相信上述內容的使用未經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
6. 本通知所載資訊正確;本人在偽證罪處罰的前提下聲明,
   本人獲授權代表著作權人行事。

4. 收到有效通知後我們會做什麼

收到實質符合 §512(c)(3) 的通知後,我們打算迅速移除或停止存取所指明的內容。實務上可能包括:

  • 商品刊登:將該商品下架,使其不再出現在搜尋結果或商品頁面,並阻止新的訂單。
  • 已交付的檔案與授權碼:停止存取儲存在我們系統上的交付檔案。買家已下載或複製的檔案或授權碼,我們無法收回。
  • 聊天、證據及其他內容:移除或限制存取所指明的項目。

我們會採取合理措施,及時通知張貼該內容的使用者其內容已被移除或停止存取,並通常會提供通知副本。該副本可能包含檢舉人的姓名與聯絡資訊,以便使用者回應或直接聯絡檢舉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們也可能將通知轉交給記錄移除請求的第三方。[請律師確認是否將通知分享給第三方資料庫。]

5. 對進行中訂單的影響

OpenVPT 的訂單以 USDC 支付至託管智能合約,這與傳統金流服務有以下不同:

  • 我們無法單獨動用託管資金。合約只有在三方(買家、賣家、平台簽名者)中任兩方簽名時才會放款。通知並不能讓我們扣押、凍結或轉移合約中的資金。
  • 區塊鏈交易公開且不可逆。訂單一旦在鏈上結算,我們無法撤回該筆付款。
  • 下架商品不會取消既有訂單。已建立的訂單會依一般訂單規則繼續進行:未在期限內付款的訂單會逾期取消;已付款但賣家未在交付期限內交付的訂單會退款給買家;已交付的訂單可由買家在驗收期內確認收貨或提出爭議。
  • 爭議。如果買家因商品涉及著作權主張而提出爭議,仲裁員會依我們的仲裁規則審理該訂單,並可能將通知及任何反通知納入考量。仲裁員的裁決只決定該筆訂單託管資金的分配,並不是對著作權歸屬的判斷。
  • 賣家。在移除程序進行期間,賣家不應交付被指明的內容。對於涉及通知的內容,我們可能拒絕處理其交付。[請律師及產品團隊確認進行中訂單的具體處理方式。]

6. 反通知

6.1 何時可以提出

如果您張貼的內容因通知而被移除或停止存取,而您善意相信這是出於錯誤或誤認,您可依 17 U.S.C. §512(g) 向我們的指定代理人(第 3.1 節)提出反通知。

6.2 反通知必須包含的內容

依 §512(g)(3),反通知必須以書面提出,並實質包含以下事項:

  1. 您的實體或電子簽名。
  2. 指明已被移除或停止存取的內容,以及該內容被移除前出現的位置(例如商品刊登網址或 ID)。
  3. 一份在偽證罪處罰前提下的聲明,表示您善意相信該內容是因錯誤或誤認而被移除或停止存取。
  4. 您的姓名、地址與電話號碼,以及一份聲明,表示您同意接受您地址所在司法轄區之美國聯邦地方法院的管轄(若您的地址位於美國境外,則為 [COMPANY LEGAL NAME] 所在的任何司法轄區),並同意接受原通知提出人或其代理人的訴訟文書送達。

6.3 接下來的流程

步驟說明
1我們會及時將反通知副本轉交原通知提出人,並告知對方我們將在 10 個工作天後恢復該內容或停止限制存取。
2我們會在收到反通知後不少於 10 個、不超過 14 個工作天內,恢復該內容或停止限制存取。
3若在此之前,我們的指定代理人收到原檢舉人通知,表示已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命令禁止該使用者從事與該內容相關的侵權行為,我們將不恢復該內容。

恢復的商品刊登可能需要再次通過審核才能重新上架。反通知包含您的個人聯絡資訊,我們會將其轉交原檢舉人。

7. 重複侵權者政策

在適當情況下,我們會終止重複侵權使用者的帳號。依本政策:

  • 每一份導致內容被移除的有效通知,都會對張貼該內容的帳號記一次違規,除非該通知被撤回或反通知成立。
  • 在 [PERIOD] 內累積 [NUMBER] 次違規的帳號,可能被永久停權。[請律師確認門檻。]
  • 若侵權明顯或情節嚴重(例如銷售盜版或破解軟體),我們可能在較少次數甚至單一通知後即停權。
  • 我們也可能針對透過其他管道得知的重複侵權採取行動,而不限於收到通知。

目前停權的實際效果:

  • 使用者無法再登入或使用服務,現有工作階段會被終止。
  • 使用者已上架的商品會被下架。
  • 已在進行中的訂單不會被取消或撤銷,而是由交易對方、自動訂單期限以及必要時的仲裁繼續處理。若結算需要被停權使用者本人的簽名(例如退款給被停權的買家),我們可能暫時解除停權讓其簽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理。
  • 對於因重複侵權而被停權的使用者,我們不會為其開設新帳號。[請律師確認重新註冊的處理方式。]

8. 不實陳述

依 17 U.S.C. §512(f),任何人明知且重大地不實陳述內容構成侵權,或不實陳述內容是因錯誤或誤認而被移除或停止存取,可能須賠償被指控侵權者、著作權人或其被授權人,或我們因此所生的損害,包括費用與律師費。

除非您確信通知或反通知內容正確,否則請勿提出。若您不確定某內容是否侵害您的權利,或您自己的使用是否被允許,建議先諮詢律師。我們無法提供法律建議。

9. 其他智慧財產權申訴

本政策處理的是著作權。若涉及商標、仿冒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利,或商品刊登以其他方式違反我們的規則,請透過聯絡表單說明問題並附上商品刊登網址。我們會依服務條款及刊登規則審查這類檢舉;上述 DMCA 程序不適用於這些檢舉。

10. 政策變更

我們可能更新本政策。本頁頂端的版本與日期顯示最後一次變更的時間。重大變更將依服務條款所述方式公告。

11. 聯絡方式

  • 著作權通知與反通知:我們的指定代理人(第 3.1 節)。
  • 其他法律問題:聯絡表單,主題選「法務」,或 [LEGAL CONTACT EMAIL]。

Notes for counsel / 給律師的待確認事項

以下事項僅供審閱,正式發布前將移除。

  1. DMCA 代理人登記。指定代理人必須在美國著作權局的線上名錄登記(37 C.F.R. §201.38),每三年更新一次,且代理人聯絡資訊也須公布於網站。在此之前,可能無法適用 §512(c) 的避風港。請確認代理人(內部人員或第三方服務),並填入 [DMCA AGENT NAME]、[DMCA AGENT ADDRESS]、[DMCA AGENT PHONE] 與 [DMCA AGENT EMAIL]。
  2. 聯絡管道。目前通知經由一般聯絡表單(主題「法務」)送達。該表單收集主題、選填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主旨及最多 5,000 字元的訊息(不能上傳檔案),設有頻率限制(每個 IP 每小時 5 次、每個電子郵件每天 10 次),並只儲存加鹽後的 IP 雜湊值,不儲存原始 IP。請確認以表單作為 §512(c)(2) 的接收管道是否可行,或上線前是否必須提供專用電子郵件與郵寄地址。
  3. 移除工具(工程缺口)。目前管理後台可以核准或駁回待審商品,也可以停權使用者(會將該使用者所有已上架商品暫停)。尚無單獨下架某一件已上架商品、刪除單一聊天訊息或證據檔案、或停止存取單一交付檔案的管理功能。因此,「迅速」移除可能需要在上線前完成工程開發。第 4、5、7 節的承諾應與上線時實際具備的工具一致。
  4. §512 避風港的適用範圍。請確認 §512(c) 如何適用於 (a) 商品刊登內容、(b) 透過平台交付給買家的檔案、(c) 訂單聊天與爭議證據,以及 OpenVPT 的上架前審核是否影響「實際知悉」或「控制權與能力」的分析(§512(c)(1)(A)–(B))。相關事實:平台對每筆訂單收取手續費(商品資料結構以基點儲存費率,預設 500 = 5%),這與 §512(c)(1)(B)「直接歸因於侵權活動的經濟利益」要件有關;商品圖片以外部網址儲存,而非由 OpenVPT 託管的檔案,可能涉及 §512(d) 而非 §512(c) 的問題;平台本身也是託管合約三個簽名者之一,會共同簽署結算。也請考慮 OpenVPT 促成付費交易的角色是否影響上述分析。
  5. 重複侵權門檻。請決定違規次數、期間,以及被撤回或反通知成立的通知是否計入(§512(i)(1)(A) 要求合理執行的政策)。也請考慮被停權使用者重新註冊的問題;系統目前是以帳號停權,而非以個人或錢包停權。
  6. 進行中訂單與託管。託管合約對平台而言是非託管式的:資金只有在三方中任兩方簽名時才會移動,已結算交易不可逆。請審閱移除程序應如何與待付款、已付款、已交付及爭議中的訂單互動(例如平台是否應拒絕對涉嫌侵權商品的賣家放款共同簽名),以及仲裁員考量著作權主張時如何避免被視為法律判斷。也請考慮結算需要被停權使用者簽名的情形。
  7. 通知的分享。請確認是否將檢舉人資料完整轉交使用者,以及是否將通知分享給第三方透明度資料庫;並相應更新隱私政策。
  8. 國際使用者。若有美國境外的使用者,請考慮其他通知制度(例如歐盟《數位服務法》的通知與處理規則,以及英國),以及單一全球程序是否可行。
  9. 其他智慧財產權。請考慮另設商標/仿冒品檢舉流程,以及是否應比照本程序。
  10. 待填入的預留欄位:[COMPANY LEGAL NAME]、[STATE OF INCORPORATION]、[BUSINESS ADDRESS]、[EFFECTIVE DATE]、[DMCA AGENT NAME]、[DMCA AGENT ADDRESS]、[DMCA AGENT PHONE]、[DMCA AGENT EMAIL]、[LEGAL CONTACT EMAIL]、[NUMBER]、[PERIOD]、服務條款連結。